入 会 须 知
一、 肇庆市端砚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支持政府加强对端砚资源的管理,支持端砚企业的生产经营,团结端砚行业和从业人员,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发展端砚事业及相关产业。
二、 肇庆市端砚协会的业务是:
1、 协助有关部门,保护和合理利用端砚资源,加强行业管理,倡导行业自律, 守法经营。
2、 组织技术培训,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职称评定。
3、 组织各种形式的、国内国际的端砚展销及文化研究交流活动,开发端砚旅游项目,增加端砚旅游产品。
4、 组织端砚产质量量鉴定,开展名砚评选,制定信誉良好企业标准,颁发相关证书。
三、 肇庆市端砚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会员权利如下:
1、 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并可依法对肇庆市端砚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2、 享受肇庆市端砚协会提供的经济、技术、质量、信息咨询、培训、评定职称及其它各项服务;
3、 会员的企业和产品才能参加肇庆市端砚协会组织的展销活动及名砚评选,得到肇庆市质量监督机构与肇庆市端砚协会颁发的信誉及质量鉴定证书;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5、 个人会费每人每年100元、团体会费每年500元。
四、肇庆市端砚协会会员履行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肇庆市端砚协会章程,执行肇庆市端砚协会的决议,维护肇庆市端砚协会的声誉;
2、 按规定交纳会费;
3、 积极参加肇庆市端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肇庆市端砚协会交办的工作;
4、 会员退会要通知肇庆市端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5、 会员如果逾期半年不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每年1月为会费交纳期);
6、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肇庆市端砚协会章程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收回肇庆市端砚协会证书及各种证件,并追究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凡申请加入肇庆市端砚协会的个人及团体应如实填写本表格,经肇庆市端砚协会同意后,办理有关入会手续。
广东省肇庆市端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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